五、命题
一类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重庆市普通高考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
三类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命题范围与一类测试相同。
二、四类测试的考试内容以《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命题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旨,以准确、规范、科学、公平为目标,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辨证关系,注重以能力立意,确保质量。
六、报名与录取工作
(一)报名。
实行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报名办法,由学生自主选择报名办法。学生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科类和考试类别,一、三类考试可兼报,二、四类考试可兼报。
(二)录取。
1.划定分数线。分类分批划定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不同类别考试科目组合计算总分(兼报一、三类测试的考生,参加专科段录取时,其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兼报二、四类测试的考生,参加专科段录取时,其成绩为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