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报志愿。分类分批进行。
3.录取。在每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分数和志愿投档,由招生院校结合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七、其他
(一)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时,原有的高中会考成绩保留两年有效,作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两年后,考生须参加由相关机构组织的考试,以取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外地借读的重庆籍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借读学校提供的成绩为准。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前的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实施。
外地的重庆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借读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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