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内容。
一类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考试内容,选自各科目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其中数学分文、理科两种);外语科目暂分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等5种,由考生任选(其余语种经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全市统考,使用pets—2级听力试卷,在高三学年度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并从中选择最好的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听力考试成绩有效期:两年),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文科综合科目考试内容选自政治、历史、地理的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理科综合科目考试内容选自物理、化学、生物的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二类测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考试内容,按《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统一考试大纲》执行。
三类测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考试内容与一类测试相同。
四类测试的语文、数学科目的考试内容与二类测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