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类公共场所或将全面禁烟
记者了解到,市健康教育所从2011年开始着手起草《重庆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该《条例》草案中对全面禁烟场所的规定,比目前正在执行的《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中禁烟场所范围有所扩大。包括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室内外场所等十八类公共场所,都将全面禁烟。而且监督执法也更严厉,有更明确的处罚规定。
如何劝阻吸烟者难度最大
“禁烟难度最大的,除了广大市民的素质外,就是如何劝阻吸烟者!”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顾亮告诉记者,《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承担禁烟监督执法的责任。如卫生部门负责日常禁烟工作,交通、教育、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则负责各自行业的禁烟制度制订,主动向公众告知禁烟规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和监管电话。对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将由相应的监管部门、交巡警处以罚款等处罚,最多可处罚200元。
公共场所禁烟还需全民支持
“《条例》只是硬性规定,真正要实现禁烟还需要全民支持!”顾亮告诉记者,最重要的是提高全民对二手烟危害的认识,能够自觉做到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也要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吸烟者形成强大的压力。此外,顾亮还希望《条例》能够尽快通过,尽早对公共场所吸烟者进行严厉监督和处罚,保护更多市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