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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内搞经营,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22-04-10源自:本站作者:www.qq023.com阅读(252)

原标题:重庆避暑地公租房内搞经营,责令整改!

对此,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对该房屋承租人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7日内完成整改,否则将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存在 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 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等行为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可 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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