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aiger.cn报道 2012年10月25日讯,韩国明星女艺人闵孝琳在与盗用她形象的整容医院的官司中胜诉,将获得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万元的赔偿金。
韩国首尔某美容整形医院从2011年6月开始大量散布“打造闵孝琳一样的鼻子”等广告,让人误以为闵孝琳在这家医院进行了整容手术。闵孝琳的经纪公司去年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提出了8000万韩元的赔偿申请。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7庭日前对闵孝琳状告整形美容医院盗用其形象一案作出判决,称该医院以闵孝琳的名义做鼻子整容手术广告,已经侵犯了闵孝琳的形象,因此应公开道歉并赔偿闵孝林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万元的赔偿金。文章出自 赛格尔整形 www.saig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