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一些美容整形机构推出微整形手术,备受爱美人士的追捧。然而到没有资质的整容机构追求美丽却要付出代价:市区周小姐在美容院做隆鼻手术失败,导致眼睛、鼻子和皮肤多处损伤。近日,经金平区工商局金厦工商所调解,周小姐获赔14万元。
去年9月18日,周小姐在某美容美发中心花了11600元进行隆鼻手术,通过玻尿酸注射,达到美化鼻子形状的效果。但是,一个月后,周小姐鼻子就恢复原样。美容店于12月10日免费为周小姐补打了一支玻尿酸。没想到当晚回家后,周小姐鼻子疼痛难忍,接下来几天情况愈加严重。美容店医生告知周小姐,淤血是正常的,只是鼻部发炎而已,建议其到药行输液消炎即可。经过4天输液,周小姐情况不见好转,鼻部及额头红肿的颜色还逐渐加深。眼看着周小姐的病况越来越糟,美容店老板陪同她前往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眼科中心及广州军区总医院激光整形美容中心就诊。经诊断,医院认为周小姐的症状主要是因为使用的药物有问题,注射时操作失误,延误最佳治疗时间。医院建议周小姐3个月后做手术取出不明注射物,以免造成更大的身体伤害。
面对自己的“毁容”面孔以及长达一年的恢复治疗,周小姐于12月25日将一纸诉状至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中心。金厦工商所接到指令后,根据周小姐提交的《事故说明书》,联系周小姐与美容店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美容店承认周小姐反映属实,美容店实属违规操作,双方矛盾主要纠结在赔偿金额上,周小姐索赔20万元,而美容店只愿意赔偿5000元。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美容店一次性赔偿周小姐14万元,周小姐不再追究美容店责任,自行承担后续康复治疗。对于美容店超范围违法经营,该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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