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则报道:女模特肖像被用于整形广告,医院未获本人认可构成侵权赔偿1万元。引起一些整形医院的广泛关注。
“90后”女模特史小姐的肖像被擅自用于一家整形医院的整形广告上。近日,虹口区法院判处医院向史小姐书面道歉,并赔偿1万元。
史小姐是一名职业平面模特。今年3月,史小姐发现某医院网站上有她的肖像。更让她惊讶的是,她的肖像竟被用于鼻部整形广告上。史小姐认为,医院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给她的工作造成很大压力,使其在生活和工作中遭到莫须有的非议。嗣后,史小姐与医院进行交涉,但未果,遂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7万余元。
法院认为,医院未经史小姐本人认可即在其专业广告上使用她的肖像,侵犯了史小姐的肖像权,确给她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造成压力和损害,对此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文章出自赛格尔整形www.saig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