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美容业未出现一起消费者投诉。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开展的美容业“整容”时间较长 ,从年初对全市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开始 ,此次“整容”涉及到美容业需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清单、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协议、服务信息上墙公示、建立进货台账和消费者投诉台账等五项规范,今后还将在全市美容业中继续推广。
“去年对美容业户规范进行过规范,主要是为今年实施这几项制度打基础。”市工商局消保科周科长告诉记者,今年工商局以基层所为单位、以网络监管员为第一责任人 ,对全市美容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摸底调查,把美容业监管指导作为今年消费维权监管的重头戏。
为在美容业推开“五项规范”,执法人员先对业户进行引导,“到现在为止已经举办了6期培训班,参训户数达到了180余户次。”周科长说,举办培训班后,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下发的美容经营者“五项自律规范”标准要求,开始在全市美容业经营业户中进行推广,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清单、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协议,要求服务卡项、服务清单、服务协议记载事项必须对应一致,服务信息、经营制度上墙公示,内容全面真实,消费公开透明。
店内所有的商品都要建立美容用品管理制度和美容用品供货商档案、美容用品进(销)货台账、从业人员档案、客户服务档案,如果有消费者投诉,经营业户还要建立好消费者投诉台账。“这些要求下达后,我们定人 、定责、定区域,坚持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工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周科长介绍说,截至目前已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8人次,对美容业户实施巡查1776次,“检查监管力度非常大。”他说。
针对全市美容业集中在城区几个区域的特点,执法人员对城区美容业户之前存在的使用假冒伪劣美容用品、夸大宣传、强制消费、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费要求推诿拒绝等消费侵权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查处。
据周科长介绍,美容业“整容”行动中,工商局对经营者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店堂消费告示、预付消费进行了普查,纠正了不合理、不公平条款,对美容服务消费中容易引发争议的事项作出了具体约定,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整治,今年全市还没有发生一起美容业消费投诉事件。”周科长表示,今后还将在全市美容业中继续推广“五项规范”标准,使全市美容业经营更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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